上海: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享100%培训补贴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1-08 浏览

  市人社局说,根据《上海市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以下5类人员,在补贴培训实施机构参加相应的培训项目,考核鉴定合格的(含补考合格),可按60%-100%的比例享受培训补贴。这些人员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快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详↓
  5类人员可享受补贴培训
  01、(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此类人员,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02、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等、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等)。此类人员,参加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其他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03、本市户籍的残疾人、退役士兵(退役后5年内)。此类人员,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04、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含在本市高等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生源毕业学年学生)。此类人员,参加紧缺急需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其他中级以上或单项技术类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05、本市监狱、戒毒所内的服刑、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获准参加经认定的培训项目的)。此类人员,本市户籍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100%培训补贴。外省市户籍参加紧缺急需培训项目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80%培训补贴;参加其他培训项目,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60%培训补贴。
  ★以上各类人员参加创业能力培训的,
  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100%培训补贴。
  如何报名参加培训?
  补贴对象中的前4类对象有培训需求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有效实名制银行卡(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到就近区就业促进中心申请培训项目。
  以下人员还需提供相关证件:
  (1)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2)高等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提供学生证及学籍证明(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加盖院校或二级学院公章)
  (3)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
  (4)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另外,5类补贴对象中的第1~4类对象,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鉴定不合格并承诺放弃再次考核鉴定的,应到原申请培训项目的区就业促进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经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区培训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培训费补贴可按照鉴定合格的补贴标准的50%核拨至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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