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94.7%
记者18日从省残联获悉,2018年全省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4.7%,各市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首次全部突破90%。 据统计,去年全省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089元,年均增长达7.9%;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92.8万人次。全省33.32万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61.9万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99.17%;全省新增残疾人就业1.6万余人,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达91.55%;3岁至18岁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87.8%。我省成功创建102个省级无障碍社区,1.1万余户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2019年,省残联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实现残疾人共享‘两个高水平’发展成果”基本目标,以推进残联改革为动力,实施八项高质量助残行动,加强清廉残联建设,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工作,争取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5%以上。(记者 沈吟 通讯员 何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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