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吴兴区残联获悉,在今年的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中,吴兴区面向残疾人推出了单招单考岗位,该岗位是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岗位。截至报名结束,共有23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报名并通过了残联的初审。
有一份稳定的收入,有一个体面的工作是残疾人实现自身价值和获得社会认同的最好途径。但是与健全人相比,残疾人在就业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大部分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其所能掌握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不能适应竞争机制下的就业需求。少数用人单位依然对残疾人存在偏见、歧视,认为残疾人影响单位形象。此外,部分残疾人就业存在着严重的“等”和“靠”的思想,依赖心理明显,缺少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无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残疾人就业率偏低、就业质量普遍不高、就业结构单一。
为了帮助残疾人群体实现就业,保障残疾人生活,我国先后颁布了多部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利的法律法规。 2007年,国务院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残疾人才能特色为其提供适当的工种、岗位,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的1.5%”; 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浙江省、湖州市也先后发出关于做好省、市级机关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计划报送的通知。
残疾人是社会进步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促进残疾人就业,帮助他们自强自立,为自己家庭增加一份收入,使他们所具备的就业能力被社会各界认可,倡导社会助残风尚,促进社会稳定,是作为桥梁和纽带的残联应当积极承担的责任。
一直以来,吴兴区积极发挥党政机关安置残疾人就业示范作用,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列入《区政府残疾人工作重点责任书》,明确规定“区残工委成员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每年带头招录(聘) 1名以上在编在职残疾人”。 2017年,吴兴区档案局招录事业编制岗位残疾人1名; 2018年,区城投集团招录国有企业岗位残疾人1名; 2019年,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管理岗位招考公务员编制岗位残疾人1名。
为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安置残疾人,吴兴区残联主动对接组织部、人力社保局、残工委成员单位,宣传政策、解释法规,为残疾人争取单招单考的机会。在今年政协吴兴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吴兴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唐一平提交了《关于在吴兴区机关公务员、事业招考计划中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建议》提案,分析了自2016年以来省、市出台的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具体措施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专设残疾人招考岗位的现状。“希望吴兴区加大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中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力度,各部门能提供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和工种,并结合每年的四级联考同步开展考录残疾人公务员工作或设立专岗单招单考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残疾人。”唐一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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