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开展辅助性就业工作的几点体会
文_宿佳敏
哪些劳动项目适合辅助性就业?
辅助性就业的目的之一是帮助残疾人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然而,由于受个人劳动能力所限,智力、精神和部分重度肢体残疾人很难在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方面达到竞争性劳动力市场的标准和要求,这就需要辅助性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项目的选择上要充分考虑这部分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一般来说,辅助性就业劳动项目选择的标准是安全性高、职业危害低、操作简单、货源稳定,具体来说,比较常见的主要有折叠纸袋、毛巾、制作标牌等简单易操作的劳动手工项目。
而以无锡市梁溪区为例,在实际运作中,近年来通过不断摸索,又对适合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劳动项目进行了拓展,依托各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与爱心企业助残联盟、友好单位建立起长效合作机制,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引进了如手拎袋、手工皂制作、多肉植物种植、电子小开关装配、锡箔制作等稳定且适合所在机构残疾人操作的劳动生产项目,这些项目在提高残疾人职业康复能力,增加残疾人劳动收入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残疾人的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的社会参与程度。
从事辅助性就业,残疾人的劳动收入从哪里来?
要使辅助性就业机构得到持续发展,在多方开拓项目的同时,还要保证残疾人生产出的产品能够得以销售,这也有助于提升残疾人劳动的积极性。对此,无锡市梁溪区在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过程中,一方面通过爱心义卖,将残疾人制作的手工产品进行销售,所得收益以补贴残疾人手工费的方式来增加残疾人的经济收入。
另一方面则通过区残联多方筹措辅助性劳动项目,充分发挥残疾人“阳光之家”的主阵地作用,逐步形成以“阳光之家”为总产品配置中心,各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为分中心,社区集中就业点为工作站的三级物资配送网络。通过集中在区、街道、社区辅助就业点进行就业或在家承接由各级残联机构提供的手工加工订单的就业形式,重点满足一些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就业需求。
除此之外,梁溪区残联还通过出台辅助性就业补贴发放办法,就补贴标准做了细化,明确了集中式辅助就业、分散式辅助就业补贴标准,对在街道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接受日间训练或从事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残疾人予以劳动补贴。办法规定根据残疾人参加日间训练或从事辅助性就业、庇护性就业的出勤天数,按照每人每天10元标准给予出勤综合补贴,对于分散式辅助就业的残疾人则根据加工工资的比例给予30元到120元的就业补贴,以充分调动残疾人参与劳动的积极性。
在职业训练的同时,如何帮助残疾人适应社会?
辅助性就业机构在帮助残疾人学习技能的同时,更希望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提高残疾人的社会适应和参与能力,帮助他们回归社会。通过基层摸底调查发现,很多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共性需求是想通过多种渠道参与辅助性就业活动,缓解心理压力,宣泄负面情绪,结交同伴群体,从而自然而然地融入社会群体。对此,梁溪区“阳光之家”在进行辅助性就业服务时,采取了“依特性施教”的运作模式,将生活技能、劳动技能、劳动意识、产品制作、市场需要等因素综合起来考虑,以残疾人工疗活动为切入点,先后开展了以缝制、手工制作、生活能力训练为主要特色的职业训练和康复项目,以协助残疾人在工作、生活训练中建立规律性的工作和生活习惯,并学习适应一般的工作要求,发展社交技巧和人际关系。
同时,“阳光之家”还注意将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与文娱活动及心理健康教育相结合,如定期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座谈会、联欢会、趣味活动比赛等;并通过采用社工、义工、社会组织等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志愿者和“欢乐义工”走进机构与机构辅助性就业对象进行联欢、举办联谊会、运动会、户外郊游等,吸引机构辅助性就业对象及其家长的参与;这一系列举措增强了辅助性就业服务对象的自信、自强、自理能力,使他们逐渐适应社会。到目前为止,“阳光之家”已有60多名残疾人通过辅助性就业实现了正规就业,而有的服务对象,经过长期培训,如今也已成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项目的组织管理人员,实现了由被服务者到服务者的转变。
辅助性就业中还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通过这些年的摸索,梁溪区“阳光之家”在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应当看到,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推广和发展难免还存在一些问题和难度。
首先,我们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智力、精神和部分重度残疾人因为社会适应能力弱或出行障碍,多数难以像健全人那样进入竞争性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生活主要依靠家庭成员供养或社会救助,渴望自食其力外出就业确实是这些残疾人和家庭的诉求所在。但是,也要看到一些智力、精神残疾人家属的思想观念确实还较为保守封闭,加之对辅助性就业缺乏了解,有些家庭还是宁愿让自己的孩子长期居住在家中享受政府救助金,也不愿让他们走出家门,融入社会。久而久之,由于这部分残疾人长期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其参与社会能力、生活能力大大退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他们以后能够到机构里接受辅助性就业服务,但是由于其对自身能力缺少清醒的认知,在从事工作时会对社会的期望值过高,认为劳动收入不能满足自身需求,最终也会导致不能在机构中稳定劳动,再次回到家庭。
此外,由于残疾人受身体条件局限,只能从事一些简单易操作的劳动手工项目,而简单劳动手工项目成本过低,产生不了更多的劳动效益,这就使得辅助性就业机构始终面临劳动项目不能持续的问题。同时,从目前无锡市各区的辅助性就业机构实际运行情况来看,除了区级辅助性机构有专职管理人员,其他辅助性机构均由街道、社区代管,还无法集中精力专职管理,这也导致了辅助性项目规模难以继续扩大。综上所述,观念认知不足、劳动项目持续性不强、专业服务管理人员短缺等因素都阻碍了当前辅助性就业机构的生存和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应当从哪些方面着手解决呢?从“阳光之家”的运行实践来看,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强辅助性机构基础建设,完善运作制度,建立机构考核机制,制定统一经费拨付制度,让每个辅助性机构做到正规化运作。同时,还要加强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服务队伍的质量和规模,建立专职的服务队伍,按照比例配置专职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便更好地服务服务对象。而在建立起专职服务队伍后,作为服务机构还应积极寻找契机,寻求更多合作单位提供加工产品,并将劳动项目辐射到其他辅助性机构中去,实现资源共享。除此之外,还应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辅助性就业的推广中,扩大志愿者队伍,在全社会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