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2016年9月,江门印发《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明确补贴的申请主体、申请程序、发放流程等内容。自2017年起,江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1800元/人/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2400元/人/年。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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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庆元县再次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