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30人以下小微企业免收残保金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9-06-28 浏览

  6月7日上午,市残联副理事长薛明生一行来到位于市区凤凰路上的米兰诺沙发(泰州)有限公司,对前期大走访中该公司反映的问题进行政策解释、协调解决问题方案。
  “很意外你们这么快就来了,更没想到的是你们带来这么好的消息。”对于市残联带来的解决办法,米兰诺沙发(泰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吴金泉很是满意。
  前不久的“大走访”活动梳理出了第二批问题,其中就包括一条:“部分企业反映残疾人保障金征收比例较高”。获知此问题后,市残联高度重视,主动与反映问题的明珠工作团联系,对接反映问题的企业。
  据了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一时间内,市残联调取了米兰诺沙发(泰州)有限公司三年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的情况。经核查,该公司未安置残疾人就业,2013年在岗职工128人,交纳保障金73589.76元;2014年在岗职工123人,交纳保障金86329.4元;2015年在岗职工125人,交纳保障金87733.12元。
  根据我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每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针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市残联、市地税局、市财政局三部门日前已联合出台《关于确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比例的通知》,对企业缴纳的残保金实行分段征收。这也标志着从今年起,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将使用新的征收标准。
  新政策明确规定:对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免收保障金;对30人以上的企业,根据人数的不同,将实行分段征收。其中: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31-500人之间的部分,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0%进行分段征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501-2000人之间的部分,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70%进行分段征收;超出2000人部分,按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进行分段征收。
  简单来说,今年起,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比例。
  薛明生解释说:“根据新政策,像米兰诺沙发(泰州)有限公司,今年的保障金将按应缴纳额的80%征收。本月,市残联将配合市地税局开始今年保障金的征缴工作,我们也将加大新征收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企业和残疾人之间的服务工作。”
  “保障金是一种手段,也希望企业能够多提供一些残疾人的岗位,让残疾朋友们可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交流中,薛明生也向公司提出了增设适合残疾人工作岗位的建议性意见。“公司可以拿出办公室、财务等辅助性岗位和绿化、保洁、保安等后勤类岗位给残疾人。”
  每年,市残联都会举行残疾人专场招聘会,薛明生现场主动邀请了米兰诺沙发(泰州)有限公司届时积极参加,同时一并将市残联残疾人就业平台的网址信息留给企业,让企业随时可关注残疾人求职信息,及时招聘到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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