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确保22.2万贫困残疾人如期脱贫
来源:湖南日报 日期:2019-06-28 浏览

近日,省残联会同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出台了《湖南省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针对因残致贫家庭和深度贫困残疾人提出了一系列帮扶措施,确保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

截至2018年4月,我省168万持证残疾人中,未脱贫的有22.2万人。残疾人贫困程度深、致贫原因复杂、脱贫难度大,是打赢全省脱贫攻坚战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

《措施》强化了对贫困残疾人的兜底保障措施,要求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对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住房兜底保障,到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度残疾人代缴最低缴费档次的保险费,对其他缴费困难残疾人给予部分补助;对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全额补助。

《措施》明确提出要逐步解决成年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等残疾人的长期照料养护问题。要求将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中16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给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

《措施》要求解决贫困家庭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问题。加大教育资助力度,对高中教育阶段的建档立卡残疾人家庭学生和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统一按照最高档次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现阶段为3000元/学年),在此基础上,额外给予特困学生每学年不少于2000元的生活补助;对在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范围。接受高等教育残疾人大学生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残联系统对残疾人专科学生、本科学生和研究生分别给予4000元、5000元、6000元的一次性资助,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不分学历层次均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资助。

《措施》指出要通过多种方式手段,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收益。全省年均对不少于5000名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开展实用技术培训,扶持发展生产,确保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至少参与一项养殖、种植、设施农业等增收项目。按人均10000元的标准,每年至少扶持1000名贫困残疾人自主创业。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的贴息资金,扶持不少于1000名贫困残疾人创业或者转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