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证是残疾人及其家庭依法享有各项优惠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证有效期10年。自2009年启用第二代残疾人证后,到2019年至2020年,烟台将有10.6万残疾人证到期。记者从市残联获悉,目前各县市区残联正陆续开展换证工作,请广大证件即将到期的残疾人关注当地残联的公告。
记者了解到,2018年中国残联新修订了《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我市也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实行“一链办理”。今年,各县市区残联将印制发放“残疾人证办理明白纸”,发放至村居社区,让群众了解办证对象、条件、流程、时限等,一次性告知办证所需材料,最大限度缩短办证周期。对无法出门参加残疾评定的申请人,采取特事特办、预约上门服务等方式,方便残疾人办理。
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县级残联根据残疾评定结论,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审核并制发残疾人证。
残疾人证有效期10年。到期证件应当重新评残,对残疾等级发生变化或已不符合残疾标准的,要变更等级或注销。对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出行的申请人,县级残联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协调当地卫生计生局和定点评残医院(机构),定期组织到乡镇(街道)集中评定或上门服务。上门评残服务一般不少于3人(残联工作人员、评残专家、基层干部或者医务人员)。
根据《山东省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于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残疾人证办理要实现省内异地办理。
办理程序上,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异地评残书面申请,并按照户籍所在地残联的要求,将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和以往病例等资料的复印件,及申请人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寄到户籍所在地残联。由代理人申请的要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残联收到申请后,向其经常居住地残联发出残疾评定委托书。
经常居住地残联收到残疾评定委托书后,通知申请人按照经常居住地残联的评定程序进行残疾评定。残疾评定结束后,经常居住地残联将评定为残疾人的评残申请表、评定表及本人照片寄给户籍所在地残联,并自留复印件存档。
记者了解到,具有烟台户籍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00元;三、四级残疾人,每人每月可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0元。具有烟台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无生活自理能力、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每人每月可领取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每人每月领取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
凡是烟台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由当地政府统一组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和缴费。凡按规定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持证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可申请提前5年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记者 钟嘉琳 通讯员 刘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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