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盐城市:关于新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领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6]119 号)、《关于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7]81 号),盐城市民政局、盐城市财政局、盐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将成年无业肢体三级残疾人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的通知》(盐民事[2019]1 号、盐财社[2019]22 号、盐残发[2019]7 号)和《关于将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残疾儿童纳入护理补贴发放范围的通知》(盐民事[2018]3 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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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残疾人住房困难家庭补贴标准提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