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级肢体残,在恒丰义乌城卖燃气灶。我们残疾人创业不容易,政府对于像我这样创业的残疾人,有没有补贴啊?”
日前,12345政府服务热线接到淮安区一居民电话。热线平台工作人员从淮安区残联了解到,为了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实现残疾人充分就业,政府设立残疾人创业扶持经费补贴,用于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以创业带动就业。
扶持对象和条件为:具有淮安区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在本区范围内实现自主创业、个体就业且需要帮助的残疾人(听力、言语、肢体、视力)。申请扶持的残疾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连续经营半年以上,经营合法且具备可持续经营潜力。二、提供企业工商、税务登记证明材料及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或有一年以上的场地租赁、土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四、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必须持有区残联核发的《盲人按摩开业许可证》。五、从事专卖专营及特种行业的需提供相关特种行业许可证明。
扶持资金方面,属于规定扶持对象并符合扶持条件的残疾人创业者,按实际投入(创业设备、设施、装修、场地等经审核或评估认可的投入)给予10%-1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
那么,如何申请扶持资金以及审批程序是怎么样的呢?程序如下:乡镇(街道)残联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区残联。项目通过区残联审核后,乡镇(街道)残联应在申请人居住地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审批正式通过,申请创业扶持资金的残疾人3年内不得重复申请创业扶持资金。申请人签署承诺书,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