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广大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的主要途径。如何让广大残疾人成功就业、稳定就业、体面就业是近年来各种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政策努力的方向。记者就相关残疾人就业政策作了深入解读。
□本报记者 许文龙
问: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有什么奖励?
答:对安置残疾人超过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
问: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有什么奖励?
答:对安置残疾人50人及以上的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包括福利企业、盲人按摩机构、工疗机构等),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贴,用于残疾人就业环境改造、设施设备购置。对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25%且安排10名以上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按照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单位年缴费金额的50%给予奖励。
问:用人单位新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有补贴吗?
答:用人单位(不含财政拨款的单位和公益性岗位)新安置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给予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
问:残疾人自主就业创业在缴交社会保险方面有补贴吗?
答:法定就业年龄的残疾人通过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及其安置的残疾人员工,每年按照当地从业人员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金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问:社会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残疾人就业有什么奖励?
答:对经批准的职业中介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促成残疾人实现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每人300元给予一次性职业介绍奖励。
问: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有什么扶持政策?
答:对证照齐全,合法经营,且安置5名及以上的盲人就业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将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金扶持。如开办法人是外市户籍的,要求在我市居住和开办机构5年以上。
问:申请创建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要具备什么条件?有什么政策扶持?
答:“十三五”期间,我市计划扶持20个市级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要求每个基地必须吸纳安置残疾人5人及以上,同时辐射带动残疾人家庭从业15户以上。基地需同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辐射带动的残疾人家庭签订扶持协议,带动其家庭收入达到当地脱贫水平。对达标的基地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金扶持。